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关于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为大力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部、依法治市办《关于在全市开展20XX年“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蚌法治办[20XX]33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蚌埠二、时间安排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三、宣传重点(一)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的学习宣传
宣传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引导师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培养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二)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三)宣传推进法治蚌埠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法治蚌埠的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蚌埠、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四、活动内容全市教育系统20XX年国家宪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安排如下:(一)各中小学校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蚌埠”第1页共15页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一次宪法和法律知识教育活动活动,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县区政府组织开展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二)市教育局将组织参加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全省中小学生宪法知识大赛活动;(三)各学校要利用宣传橱窗、校园网、校报(刊)等途径对师生进行宣传、动员,宪法宣传日当天城镇学校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宣传,营造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