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院关于报送检察官业绩考评第一阶段进展情况的报告一直以来,我院坚持在聊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最高检《关于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统筹谋划部署、主动担当作为、踏实奋勇拼搏,大力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第一阶段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现将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自相关工作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详细研讨实施步骤,制定实施举措,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全面提高员工思想认识
坚持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考评工作的部署、协调、调度等,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规范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充分发挥业绩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落实落地,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多多并举,强化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遵循检察工作规律,围绕岗位职责,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公平公开公正、突出实绩奖罚明确的原则,聚焦检察业务主责主业,将改革任务和硬性指标作为考核的重点,坚持“软指标硬化、硬指标量化”的原则,以量化指标为主,注重办案实效,突出质量导向,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鼓励检察官依法履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高度统一
坚持合理设置考核内容,检察官业务考评占80%,综合素能占20%
检察官业务考评主要围绕办理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等内容,实行指标化评价、量化评分、计分总量控制
综合素能考评主要是对检察官参加素能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情况的评价,包括表彰奖励、研修成果、创新成果、负面评价等情况,全力确保考核内容科学构成
坚持年初制定标准、月度公布阶段考核结果、年底落实考核要求三步骤,年初由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应当制定考评工作方案,制定或修订考评指标标准
案件管理办公室每月通过业绩考评系统将反映检察官办理案件或者业务的效率、质量、效果考评数据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