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调研报告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和核心,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力,参与公共管理的重要制度性渠道
村委会的选举是否成功,直接关系到村民自治的质量,关系到基层民主建设进程能否顺利推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区将进行村级区划调整后的第二次村民委员会选举,这次选举将面临比往届更为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
我区全面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同时增加了对“三农”的直接补贴,村干部的工作负担有所减轻,村委会所掌握的资源比以往增多,而且村干部的待遇也较之从前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原本不起眼的“村官”越来越具有吸引力
这些因素将直接导致村委会选举的竞争性进一步增强,当然,也不可避免地使选举中违法违纪现象出现的几率增大
随着农村流动人口的增多,村委会选举中的选民资格界定问题也将日益突出
因此,今年的村委会选举,工作量更大,政策性更强,要求更高,任务更重
为总结我区往届选举工作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年全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参考意见,从8月2日开始,区政协社法委组织部分委员,历时一个多月,通过查阅大量文件资料,到歇马镇农荣村、童家溪镇同兴村、天府镇石佛村和东阳街道胜利村进行问卷调查,座谈讨论,开展了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调研活动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成绩我区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开始于1987年,至今已历7届
20多年来,遵循着保障与扩大选民权利,不断推进选举的民主化进程这一理念,我区的村委会选举制度不断向前发展
其间,1998年是一个明显的分水岭
该年11月,经过10年试行的《组织法》正式颁布实施
从此,村委会选举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在这次调研中,我们欣喜地看到,经过20多年的实践,村委会的直接民主选举已经深入人心,村委会选举制度逐渐发展成为我区民主程度最高的选举制度,基层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