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公职人员政务心得体会 1 篇 学习中国公职人员政务心得体会 1 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法律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将“政务处分”从名词概念上升为立法法律规范,用 7 个章节、68 个条目对六类公职人员的相关政务处分作出了规定,明确了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消除盲区和死角,全面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通过集中授课和个人自学,深切地感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法律规范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工作的国家法律,对于健全反腐败国家立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推动政务处分的法律规范化、法治化,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一)处分对象“全面覆盖”。政务处分法实行“集成方法”,将散见于不同法律法规中的处分依据统一起来,把党政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管理人员以及村干部等各类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体系,对有违法行为公职人员的惩戒实现全覆盖。通过把所有公职人员全面纳入政务处分的范围,消除死角和盲区,做到公权力行使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政务处分就覆盖到哪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向纵深进展,让公职人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成为中坚力量,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处分情形“事由法定”。政务处分法坚持事由法定的原则,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整理,着力对各类公职人员科学、统一地设置处分的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相应的处分档次,同时明确从重、从轻或减轻、免予处分等规则,为实施政务处分提供法律依据。作为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体现纪法贯穿,着力解决以往对一些公职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多头管、管不了”的现象,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从而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衔接。 (三)处分主体“双轮并行”。政务处分法规定,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对公职人员实行政务处分。一方面,监察机关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