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市人大的安排,我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将我市农村低保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农村低保制度是指政府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对农村困难居民给予适当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市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截止2008年9月底,全市享受保障的有1
97万户、6
13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4
1%,高出全省平均保障比例(3
从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共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农村低保资金4183万元(其中中央2240万元、省1943万元),按黄石150万农村人口计算,人平达到28元,高出全省农村人口平均值(25元)3元,即向上多争取农村低保资金450万元
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为农村困难群众构筑了一道安全堤,适时地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在城乡之间画了一个同心圆,缩小了城乡差别,维护了社会公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社会矛盾、干群矛盾;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为各级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设了一座连心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的发生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2004年1月至2007年6月为农村特困户救助阶段
我市从2004年元月份开始实施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当时全市救济人数为0
2万人,每年每人按120元进行救济,资金来源为省按人年平100元拨付,地方预算(县级预算)20元,通过三年半的运作,农村特困户救助人数从0
2万人扩大到1
3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从10元提高到13元,累计发放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1304万元
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为过渡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平移过渡到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