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 **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别情况可随时召开
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
其中讨论决定进展党员,推举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别情况外,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总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
讨论、讨论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讨论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亮,意见集中
2、党支部会议讨论问题,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委员和党支部书记的意见作出决定
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整讨论,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
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3、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