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工作总结 家事审判工作总结 2024 年,弥勒市人民法院作为全国百家家事审判试点法院之一,弥勒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全面摸底和深化调研的基础上,遵循调查讨论、探究创新和总结提高的原则,组织精干力量,搭建专门庭室,积极推动家事审判工作的开展,为全国家事审判工作的全面铺开进行了有益尝试。 一、家事案件收结案情况 2024 年我院共新收家事案件 594 件,审结 555 件,结案率%,审限内结案率 100%。2024 年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新收的 334 件家事案件中,审结 297 件,结案率%;调解和调解后撤诉 240 件,调撤率%;离婚案件和好 68 件,占结案数的%;结案率、调撤率、离婚案件和好率分别比试点工作启动前提高、、个百分点,实现了执法办案效果的三个提升。 二、主要工作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讨论部署。为切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要求,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项讨论部署,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办事机构和工作要求,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二是制定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部署,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法[2024]128号)文件精神,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讨论,初步讨论制定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有序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三是科学构建审判体系。以市编委批准设立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为基础,实行部分集中的管辖方式,搭建了以少年综合审判庭为主,弥阳、新哨、朋普法庭相互支撑的家事审判体系,使家事审判更具专业性、法律规范性与科学性。 (二)强化制度建设。为全面推动家事审判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家事审判规章制度,7 月 19 日,我院印发《关于审理家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坚持以“教育、修复、维护”为审理原则,在家事案件中引入亲职教育,将法制教育、亲职教育、家庭伦理教育等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尽一切可能修复破损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一是建立了家事案件登记制度,为后续亲情修复及调解奠定基础,同时为试点改革工作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撑。二是坚持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对于涉及到当事人家庭隐私和未成年人利益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