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统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正常的统计秩序〜全面完成全厂的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在生产和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统计工作的任务是健全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任务围绕完成生产经营目标、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中心任务〜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并充分发挥统计咨询、信息的作用。第三条全厂统计工作实行综合统计与专业统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全厂统计实行三级管理〜即厂级、分场科室、班组。经营管理科为全厂统计工作的综合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厂各专业部门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布置的综合性统计调查任务。各专业部门负责有关专业统计工作。第五条全厂各分场、科室、班组应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员〜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工作〜统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所有统计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要求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统计人员的工作调动〜应事先征求经管科的意见。第六条依据《统计法》规定〜企业统计人员有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完成上级和本企业规定的统计报表及各项统计任务统计数字报送逢节、假日不顺延〜报送办法按上级统计部门规定执行。第三章统计报表管理第七条经管科对全厂的统计报表实行统一制定、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分级负责〜各专业部门负责本单位专业统计报表。、对外报表管理全厂对外统计报表由经营管理科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均应同时抄报经管科备案。凡对外报送产值、产量〜主要消耗等重要指标数据〜应以经管科为准〜防止数出多门〜其它各专业统计数字以分管部门为准〜其它部门无权修改本专业以外的统计数据。、各分管部门上报统计数字〜应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主管厂领导审核批准。、各专业科室对本单位管辖统计数据的原始记录、计量仪表、试验、化验数据异常变化〜有权向有关单位直接提出检查或调整意见〜有关单位应负责处理。、各单位责任人应按系统管理的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有关的数据〜并保存好原始记录。第八条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统计报表要及时、准确、无误、字迹清洁工整。统计数字应真实〜不准伪造篡改、虚报和瞒报。转报上报的统计报表要有制表人、该单位领导人签字盖章〜上报报表还须有统计负责人、单位领导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