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工医保的调查汇报 一、职工医疗保险的现状 〔一〕医保掩盖面逐年扩大,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截止到年月底,我市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 107596人、89646 人、40853 人;今年前 11 个月“三险”新增扩面人数分别到达 11022 人、19149 人、2879 人,共征收医疗基金、工伤基金、生育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分别为 12453 万元、1008 万元、453 万元、1161 万元,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数。今年前 11 个月,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市参保患者供应医疗保险服务 86.78 万人次,其中门诊84.64 万人次,住院 2.14 万人次,共支出医疗保险基金 9910 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 5440 万元,个人账户 4463 万元〕,大病支付1085 万元;工伤基金赔付 1442 人次,支出 754 万元;生育保险基金使用 466 人次,支出 169 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到年 11 月底统筹结余 1770 万元,累计统筹基金滚存结余 3178 万元,个人账户沉淀结余 3587 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累计结存合理,抗风险力量较强。 〔二〕不断探究医改难点,多层次医保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年市政府出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方法》,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市城镇社会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方法》、《市困难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别病种准入标准》、《市大病医疗保险管理方法》、《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方法》等。这些医保政策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妥当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以及慢性病参保患者长期吃药打针的问题,缓解了大病参保患者因病致贫、因贫看不起病的逆境。为适应经济进展水平,我市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方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支付上限和核销待遇。 〔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基金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制订完善了门诊稽查、住院跟踪管理、转诊转院审批等制度。根据《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方法》,加大了对医院医疗行为、医护人员违规行为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控力度,从源头上堵塞了医保基金流失漏洞。在基金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根据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认真做好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建账、支付、审核等基础工作;三是改良和完善与定点医院的结算方法,强化医保基金营运管理;四是加强对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支出状况的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