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关于印发《养护机械设备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各路产维护站:为加强和规范养护机械设备管理,改善设备技术状况,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管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请遵照执行。高速公路管理公司2020年6月18日2附件:养护机械设备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养护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管理,改善设备技术状况,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管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养护机械设备是指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单价在2000元(含)以上且使用期限在一年(含)以上,用于养护管理及作业的巡查车辆、动力设备、作业机械、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试验仪器、测量仪器、工器具的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路产维护部(一)提出设备购置、更新计划,并按照集团、管理公司招标采购规定进行设备补充;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履行设备报废手续。(二)负责设备使用费用计划的编制。(三)负责设备使用调配、监督和考核。(四)负责机械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3(五)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设备相关报表、资料。第四条路产维护站职责(一)负责设备的使用、保管、维修保养、年检,确保设备的完好率。(二)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并负责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设备的规范、安全使用。(三)应用机械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按时进行相关信息、资料的填报。(四)按照管理公司要求,做好相关报表、资料的报送工作。(五)做好设备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第三章购置、验收管理第五条按照集团及管理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设备购置计划经审批后,按照集团、管理公司招采规定履行招采手续。第六条按照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组织固定资产验收。设备验收的内容包括:设备外观检查、质量、作业能力检验;随机附件、易损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清单等。第七条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完成资产入账、入库工作;并与供货商签订《机械设备交接表》(表1),作为正式移交的依据。设备验收未通过的,拒付未交货款且不得投入使用。第四章机械设备资产管理4第八条按照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设备需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片》(表2)和固定资产台账,并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规定。第九条养护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由管理公司按照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并下发。各使用单位要以设备编号顺序为索引,分别建立《机械设备台账》(表2)、《工器具台账》(表4)、《试验、测量仪器台账》(表5)。养护机械设备编号:YBLWSB-001-1;试验、测量仪器、设备编号:YBLWYQ-001-1;工器具编号YBLWQJ-001-1。编号规则:编号前三位数字为管理公司设备的流水号,由管理公司确定,固定且唯一;第四位数字为各使用单位的编号,路产维护部、闻喜、运城、河津、垣曲、绛县、稷山、万荣路产维护站分别对应数字0、1、2、3、4、5、6、7,视使用单位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借用设备不予调整)。第十条养护机械设备的调拨。路产维护部统筹协调各路产维护站设备的调拨使用并报后勤中心备案,各路产维护站接到《机械设备调动调拨通知单》(表6)后,配合做好调拨手续及《机械设备交接表》(表1)相关记录工作。路产维护站短期内设备的临时借用,需填写《机械设备借用/归还登记表》(表7),借用单位负责机械设备借用期间的燃油、维修保养清洁及安全管理等,同时做好运行、维修等原始记录资料,同归还手续一并移交。第五章使用管理5第十一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取得相应机种的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纵设备。实行一人多机的,同时必须取得相应机型的操作证。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相应机型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第十二条新设备完成调试、验收后,各使用单位须组织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