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关于印发《养护机械设备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各路产维护站:为加强和规范养护机械设备管理,改善设备技术状况,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管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请遵照执行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2020年6月18日2附件:养护机械设备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养护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管理,改善设备技术状况,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管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养护机械设备是指纳入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单价在2000元(含)以上且使用期限在一年(含)以上,用于养护管理及作业的巡查车辆、动力设备、作业机械、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
试验仪器、测量仪器、工器具的管理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路产维护部(一)提出设备购置、更新计划,并按照集团、管理公司招标采购规定进行设备补充;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履行设备报废手续
(二)负责设备使用费用计划的编制
(三)负责设备使用调配、监督和考核
(四)负责机械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
3(五)负责向集团公司报送设备相关报表、资料
第四条路产维护站职责(一)负责设备的使用、保管、维修保养、年检,确保设备的完好率
(二)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并负责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设备的规范、安全使用
(三)应用机械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按时进行相关信息、资料的填报
(四)按照管理公司要求,做好相关报表、资料的报送工作
(五)做好设备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购置、验收管理第五条按照集团及管理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