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制度XX 区水务局XXXX 年 XX 月 XX 日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水库大坝及库区管理
2第三章 工程维修养护
6第四章 防洪度汛
7第五章 供水控制
9第六章 附则
1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区小型水库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小型水库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江西省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小型水库由各乡(镇)办统一管理,乡(镇)办是小型水库运行管理、防洪渡汛、水事纠纷处理的责任主体
乡(镇)办要抓好辖区水库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组织防汛、抗洪、抢险,搞好水利工程日常维护,协调解决处理水事纠纷,督促水库管护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水库管护单位和个人的主要职责:(一)按水库工程管理法律规范要求,制定日常管理规则做好水库工程检查、观测工作,并做好水库工程管理档案记录;(二)水库工程及其附属设备日常维护,确保水库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掌握气象和水文预报,做好水库调度及防汛抗洪工作;(三)按规定做好计划供水、水库工程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
(四)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违反水法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