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24〕4 号)和《XXX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税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附属核算单位
第三条 公司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条 公司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财务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法律规范财务行为,如实反映经营状况,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财务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同时接受广阔股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重大财务事项、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必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年向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六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金融政策,并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税务机关的税收、财务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收入、成本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章 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第八条 所有者权益是投资者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九条 公司的实收资本是指股东缴纳的股本金和公司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按法定程序转增形成的资本金
第十条 股东应根据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享收益和承担风险
公司印发记名股权证书,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作为股东所有权凭证和分红依据,股权证书依法可以承继和转让
股份过户手续在年终决算之后,股东大会之前办理
第十一条 股东投入公司的资本,按实际投入数额计价
公司对实收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
第十二条 公司资本公积包括:在筹集资本过程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出资额的差额;接受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