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总支党员活动室管理规定 CKBOOD was revised in the early morning of December 17, 2024. CKBOOD was revised in the early morning of December 17, 2024. 局党总支党员活动室管理规定 xx 党总支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总支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内民主、政治生活,进行“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开展党内各项工作、活动的重要阵地。为保证活动室法律规范、高效使用,保障基层组织各项工作文明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活动室的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专人管理。活动室主要用于各党支部进行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及党课学习等工作。 第二条 活动室的使用实行提前预约制度,预约需提前一天。使用需提前领取钥匙,做好登记;如有临时需要,在保证预约会议室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安排使用。 第三条 使用活动室实行借用人负责制,借用人须为各基层党支部委员或书记。每次使用活动室后,借用人须及时整理室内物品,检查设备和资料完好情况。不允许擅自将会议室借给外单位使用,不允许随意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 第四条 使用活动室应自觉爱护活动室公共财物。活动室内的桌椅、设备和资料是党员学习教育的专用物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第五条 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乱扔脏物等不文明行为,使用期间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室内宁静。 第六条 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进行清理打扫,保持卫生干净,桌椅摆放整齐,关闭门窗及全部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并及时归还钥匙,以备下次使用。 第七条 活动室阅览功能另行设置在廉政文化室(职工书屋),如需借阅图书,应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填写借阅登记,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