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职责一、 领导本居委会居民仔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 负责召集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组织居民落实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
三、 接受社区党支部领导和镇政府指导,按时完成镇政策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组织下属各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开展工作
四、 组织居民进展经济,完善各种经济承包责任制,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好居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协调服务工作,教育居民履行公民义务
五、 管好本社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六、 兴办本社区农田水利、交通道路、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防疫、社会福利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七、 做好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养老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新型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和殡葬改革工作
八、 协助镇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征兵、拥军优属、治安、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
九、 搞好居民公开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群众满意
十、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组织居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居民遵老爱幼,帮困扶贫团结互助,开展“十星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双文明”户的评选工作
十一、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负责处理全社区的日常事务
居务公开制度一、 坚持居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加权、决策权、监督权
二、 成立居务公开协调小组,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
三、 居务公开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有:(1)协调居务公开工作,确保居务公开达到管理法律规范、内容法律规范、程序法律规范、时间法律规范、形式法律规范、群众满意的“五法律规范一满意”效果;(2)常常分析讨论居务公开的现状与问题,探究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增强居务公开的多样性、针对性、时效性;(3)负责法律规范居务公开、民主决策、财务收支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