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各镇区、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健全百家重点工业企业运行监控平台,切实了解企业生产运行状况,把握行业进展动态,为服务企业供应准时、精确的信息,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全年工业经济目标任务,现对 2024 年重点工业企业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核,详细方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市重点工业企业信息联络员〔企业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企业报表报送、信息报送、交办事项完成状况三个方面。 详细要求: 1.每月 10 日前报《市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信息反馈表》,准时反馈企业上月运行状况,确保数据的精确性和完好性,企业如有重大事项,需准时报送。 2.每季次月 10 日前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技改投入、创名创牌、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等方面的信息一篇,字数不少于 500 字。 3.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完成市交办事项。 三、考核方法: 按考核内容进行百分制考核,其中,企业报表报送、信息报送、交办事项完成分别占 60 分、20 分、20 分。报表报送准时、数据精确完好的得基本分,数据不完好一次扣 1 分,迟报一次扣 2 分,缺报一次扣 5 分;信息报送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迟报一次扣 2 分,缺报一次扣 5 分;交办事项未准时完成一次扣 2 分,未完成一次扣 5分。年底将考核结果将反馈给各企业,全年合计得分在 80 分以上的信息联络员,按报送合格报表和录用信息数量赐予嘉奖。各镇〔区〕企业服务中心〔发改局〕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辖区内企业报送状况较好的镇〔区〕企业服务中心、发改局赐予适当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