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24〕96 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构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进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4〕53 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宁党办〔2024〕59 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高素养技能人才,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拓宽技能人才职业进展空间,充实和稳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队伍,以人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进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4 年,全市组织培训 30 万城乡劳动者(其中政府补贴性培训 12 万人,企业组织技能培训 18 万人),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 40 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 8 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 20%以上,力争使新成长的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企业技能岗位职工至少接受一次以上技能提升培训,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 (一)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广泛面对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生态移民、贫困人员、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每年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 1 万人,贫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2300 人,创业培训 3000 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3000 人,科技有用技术培训 1700 人,并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适应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进展需要,满足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开展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年由政府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4000 人,技师 200 人、高级技师 30 人。 (三)高技能人才培育。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使用、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快培育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养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保障我市经济社会进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力争到2024 年,全市高技能人才达到 8 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 2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依托职业教育培育技能人才。 1.根据企业和农村技能人才需求,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引导和促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人才培育机构调整优化学科与专业设置,提高职业教育在素养教育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