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参考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农委关于 x 世博会期间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我市供沪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 x 省 2024 年 x 世博会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仔细贯彻《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及《x 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农委部署,坚持“严管、法律规范、长效、提升”的工作原则,以确保安全为目标,以“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污染控制为重点,以养殖、流通、屠宰加工为关键环节,以强化监测为抓手,根据“强化源头监管、完善产销对接、建立区域互动、保证全程监督”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世博会期间全市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工作目标与具体要求 总体目标:确保世博会期间我市供沪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具体要求: (一)供世博会动物的饲养、屠宰、运输、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等环节检疫监管面达到 100%。 (二)供世博会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到位,实现动物产品的可追溯管理。 (三)供世博会动物及动物产品违禁兽药、伪劣饲料监管面达到 100%。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养殖基地、屠宰加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区要立即开展涉及世博会供应养殖基地、屠宰加工企业、冷库的监督管理工作,逐场(厂)备案登记,派驻官方兽医驻场实施全过程监控。 涉及世博会供应的养殖基地、屠宰加工企业要符合“三有”要求:一是有标准(生产规程)。按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档案和生产记录;二是有检测。生产单位开展自检工作(免疫抗体和有害物质残留),或委托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定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三是有品牌。企业能严格实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所提供的各类产品必须是经无公害畜产品或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和商标注册的品牌畜产品。 (二)、强化屠宰加工企业、冷库监管。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屠宰加工企业、冷库的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涉世博会供沪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建立完善生产记录和档案,以及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等,屠宰加工的动物必须来自备案的规模养殖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