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值班管理制度园区值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以下简称园区)生产安全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园区公司的组织、协调、管控、服务等职能,规范园区生产、建设、监管三大体系的值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园区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反应机制,提高发展区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园区公司值班人员
各入园企业参照本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值班管理制度
第三条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园区公司值班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评工作
第二章值班组织体系第四条园区公司值班管理实行每周园区公司行政领导(包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统一带班,园区公司值班人员、各入园企业(酒库或车间)值班人员、酒管中心人员、消-防-队人员、维修公司人员、建设指挥部各专业口人员共同协同值班
第五条园区公司行政领导实行值周制,每人轮流值班一周,值班期间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
第六条园区公司实行非工作时间轮流值班制度
1、双休日白班、法定节假日白班由公司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 9
2、夜班由园区公司男性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 17
3、值夜班人员原则不安排值白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
第七条值班地点及电话:(1)白班:值班地点:服务中心,电话:3652015;维保部,电话:3652172
(2)夜班:值班地点:警务室值班室,电话:3652110
第八条值班待遇:夜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补贴标准统一为:每班 60 元/人,不补休
第九条值班安排:1、管理部逐月排出夜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表,于每月 30 日前交投资服务中心,并由投资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到人和各入园企业
2、工作时间值班人员由投资服务中心人员兼任
第十条值班职责:公司实行总值班长制度,总值班长由当值人员担任,值班职责如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