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岗位沟通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制造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的实际,对条件艰苦、特别岗位的干部实行轮岗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沟通轮岗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人尽其才、适人适用的原则。通过干部沟通轮岗,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沟通轮岗制度,激发全局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沟通轮岗的范围和对象 沟通轮岗的岗位范围主要是指农村驻在监管所管理岗位和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沟通轮岗。 沟通轮岗的对象是全局内设机构、派出机及事业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不包括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沟通岗位主要指男性干部职工年满 55 周岁以下的,在驻在农村岗位上循环轮岗。女性干部职工 50 周岁以下的,在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岗位上循环轮岗。本人志愿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有下列情形的,可不轮岗沟通或者暂缓轮岗沟通: 1.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工作人员; 2.中层正职以上的人员; 3.其他原因不适合轮岗沟通的。 三、沟通轮岗的形式和方法 干部沟通主要实行机关、市区驻在所、队和中心与农村驻在监管所及行政审批办公室之间轮岗的形式。轮岗人员的确定实行组织指派与随机的方式安排。 干部沟通轮岗工作根据培育锻炼与选先任贤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全局沟通轮岗制度,实行有计划的沟通。全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事业单位岗位和农村驻在监管所及行政审批办公室之间的沟通轮岗,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每一年轮岗调换一次,在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轮岗时间。 四、沟通轮岗的相关政策 1.农村工作公务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2.在轮岗岗位工作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在干部使用上予以优先考虑。 3.在轮岗岗位工作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公务员职级、职称晋升优先。 4.凡是没有在轮岗岗位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经历的原则上不予提拔使用(包括正股级、副股级及支部领导)。 五、沟通轮岗的纪律和要求 1.沟通轮岗干部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分配,影响工作和造成影响的,党组根据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2.沟通轮岗过程中严守“三不准”纪律:不准有短期行为,对工作应付了事; 不准闹个人情绪,影响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