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工作参考总结-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参考总结报告 xx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施行方案》、《施行细则》和《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国资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假设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们于今年初着手预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 3 月份正式启动。上半年,我们在市政府的注重和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通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目前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奉化市广平、正德、宁波市联众等三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清查工作根本数据已上报宁波市财税局,我市资产清查工作获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根本情况 本市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清查范围是 2024 年 12 月31 日往常经机构编制治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全市列入本次清查范围的共有 231 家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其中行政 47 家、事业 183 家、社会团体 1 家;清查内容是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个方面。 二、资产清查工作特点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有力、组织有序。为指导和协调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国资局内设立资产清查办公室,详细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施行;市直属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也根据要求及时成立了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为确保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我市实际,我们还制定出台了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文件和操作规程,“根据 单位自查、专项审计、汇总”上报 三个步骤,对我市资产清查的目的、基准日、范围、期限、组织机构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和要求。 (二)加强培训、精心指导。根据宁波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市于 3 月 21 日召开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发动暨业务培训会,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目的任务及职责要求,并在会后将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专门科室和人员,标准清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同时,还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操作程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