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申请审批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请示 附件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大中型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2024 年 6 月修订) 一、事项名称与编码 事项名称: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基本编码:0114026000 实施编码:11440100MB2C91373B3440114026000 实施主体编码:11440100MB2C91373B 二、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三、审批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四、审批对象及类型 审批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办件类型:承诺件 五、审批依据 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24 年国务院令第 662 号); 2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24〕86 号); 3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24 年); 4
《 广 东 省 大 中 型 建 设 工 程 初 步 设 计 管 理 办 法 》 ( 粤 建 设 字〔2024〕24 号)
六、适用范围 (一)使用市本级统筹财政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项目,一般指: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公共交通工程(下同)
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项目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现行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市级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形成政府性债务资金的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
(三)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的其他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
七、申请条件 (一)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标准
(二)已取得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文件,并根据审查文件修改完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通过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概算审核单位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八、申请材料 1
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书(原件或电子文件 1 份,格式见附件); 2
大中型市政交通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原件或电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