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平安员聘用合同 建筑工程平安员聘用合同范文 篇一:平安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重庆市渝中区第九建筑工程公司 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工程部 〔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用人:叶俊梅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承建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需要,为了加强施工技术力气,确定聘用乙方为该工程平安员,为了明确双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权、责、利关系,经协商全都,具体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北区海尔路油毛毡片区 三、乙方工作岗位职责范围: 1、在工程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检查、监视实施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措施,并负责向作业班组进展平安技术交底
2、检查施工现场平安防护措施、地下管道、机械设备、电气线路、仓储防火等是否符合平安标准和标准
如觉察施工现场有担忧全隐患,应准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展检查验收
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理意见,报工程负责人处理
3、正确填报施工现场平安措施检查状况和平安生产报表,定期提出平安生产的状况分析报告和意见
4、处理一般性的平安事故
5、依据规定进展工伤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聘用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之日合同终止
五、工资待遇:经双方协商全都,乙方实行月工资,每月 4000 元人民币,缺乏一月按月工资/天数计算
工资包括各项福利待遇
乙方可在工程期间预支生活费,不超过每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工资的发放时间是每月 1 日至 5 日,假设发放日适逢周末或节假日,那么顺延至假期完毕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认定乙方管理技术等缘由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需 7 日前提前通知乙方,工资按 4000 元每月结算
2、乙方假设因个人缘由不能顺当施工至工程完工,需提前 7 日通知甲方,工资按元每月结算 七、考勤制度:乙方每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