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场地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建设施工场地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仔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24〕3 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动建筑施工场地疫情防控和 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24〕4 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施工场地。 二、督查时间 3 月 10 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1.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2. 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 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 12 个检查组,每组 2-3 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 8 人,总站不少于 16 人(巡查科 3 人、质量、安全各 2 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 1 人、监管科不少于 6 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施工场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加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 2-3 个施工场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