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总结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总结 xx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xx 市检察机关迅速集结,厉兵秣马,为这场战争的胜利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笃志躬行厚植民心之基 “清彻底、清到底、清洁净。”这是决战扫黑除恶的冲锋号,也是专项斗争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庄重承诺。面对错节盘根的大案 ,xx 市检察机关举全市检察力量,深挖到底。 由高 xxxx、周 xx 在 xx 年 9 月成立的 xxxx 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看似—个普通公司,实则招募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在 xx 区有组织地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至 xx 年10 月间,该公司共发放高利贷亿余元,实际获利 3640 余万元,共实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55 起,打伤群众 20 人,在当地已是恶名昭昭。 “他们为非作恶时间长达 7 年,进展组织成员 20 余名,内部呈金字塔型 4 级组织架构。我们调查了解到多名被害群众不敢报案,怕报复。”承办检察官曾欢回忆道。 xx 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提前介人引导公安机关取证,自行补充侦查,共追诉漏犯 25 人、追诉漏罪 10 起,99 本案卷变成 147 本。 xx 年 7 月 30 日,16 名被告人中 15 人当庭认罪认罚,xx 区检察院提出的定罪量刑建议全部得到 xx 区法院采纳支持,高 xxxx 被判处有期徒刑 25 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 15 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21 年至 3 年不等有期徒刑。 xx 年 8 月至 xx 年 12 月,周 xx 等 8 人在 xx 市 xx 区 xx 小区针对大学生从事“套路贷”,该团伙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诱骗在校学生贷款后,再通过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滋扰等手段迫使被害人在团伙内部流转解套,使得被害人不断垒高债务金额。 为还原案件事实,xx 区人民检察院专案组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提前介人侦查,对新的犯罪事实、新的犯罪嫌疑人、新的罪名逐—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举全院之力自行补充侦查,逐—落实被害人调查取证,揭露了以周 xx 为首的犯罪团伙的黑恶本质——该团伙共实施敲诈勒索罪 12 起,金额达 62 万余元;诈骗罪 42 起,金额达 79 万余元,其中被害人已支付 54 万余元;该团伙还实施非法拘禁罪 6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