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本版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 影视剧本版权转让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方: ,笔名 ( 以 下 简 称 “ 甲 方 ” ) 身 份 证 号 : 地 址 : 受 让 方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
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为此,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 区订立条款如 下 : 一 、 转 让 剧 本 : 作 品 名 称 : 电 视 剧 / 电 影《 》剧本(又名《 》
作品长度:分 集/部、约 字
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 于 年 月创作
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 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 的原著作《 》改编剧本
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加 学术沟通活动/申报 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二、版权转让: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 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
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 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