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浙江温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往年浙江温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温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依据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需求,情愿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温州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状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依据劳动合同商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温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解除职工劳动关系之日起 7 日内将相关材料送到瓯海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凭身份证、《失业职工报到通知书》,到瓯海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办理失业登记,并从核准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四、温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材料 1、单位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2、失业保险登记备案表(原件) 3、劳动合同(原件) 4、个人失业金缴费清单( 原件) 5、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原件) 8、单寸照片一张(原件) 五、温州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假如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 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 24 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准备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 3 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