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聘用合同 律师聘用合同 甲 方:_____(聘方) 乙 方:_____(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_____职务:_____)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状况,在自愿公平和相互信任的根底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律师工作,甲方确定聘乙方为本事务所律师。 其次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_____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支配工作,支配任务; 2.监视检查乙方工作状况; 3.在乙方工作成果突出或对事务全部重大奉献时,赐予嘉奖;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惩处; 4.确定或调整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准时猎取劳动酬劳;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供应确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学问、进修深造供应便利和制造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猎取劳动酬劳; 3.对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判; 4.依事务所规定的条件申请参加合伙律师;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承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视,听从工作支配; 2.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力量和业务素养。 第五条 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制定的劳开工资和福利待遇管理方法执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以下状况下,事务全部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主动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律师严峻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职业道德; 3.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4.应聘律师因其他缘由不宜连续履行职务时。 在以下状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律师应征入伍,出国定居或留学; 2.应聘律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连续履行职务满六个月; 3.无故不上班工作满一个月; 4.经批准成为事务所合作律师; 5.事务所自行撤销或破产。 在以下状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转变时。 第七条 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马上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师工作执照,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