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协议甲方:乙方:鉴于:甲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依托某油库进行合作,用于石油制品的仓储和批发。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油库储存油品,甲方提供_油罐,每个油罐立方米,共计立方米的油罐,储存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各类油品,并提供必要的收、发、储存设施,负责乙方油品的收、发、储存管理。1.2 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品油油源、采购资金,并负责油品的销售。1.3 乙方在甲方的油库内销售成品油,经营期间的利润所得与甲方按协议分配。1.4 乙方每月在油库销售的油品不得少于一万吨;少于一万吨的,双方仍按一万吨结算并向甲方分配利润。第二条合作期限2.1 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期限为一年2.2 合作期限届满时,甲方若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第三条合作方式与盈亏分配 3.1.1 合作方式为:甲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设备及一切辅助设施和操作人员、后勤人员,并确保油库的设备、设施能够正常经营使用;乙方负责提供油库、资金和销售人员,并将油品安全运输至油库罐内。3.1.2 甲方原有人员按甲方的相关制度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派驻油库的人员,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原油库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但是,乙方派驻油库的人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油库进出和安全管理制度。3.1.3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的_日内,对合作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设备、设施符合乙方的使用标准。在本协议签订后,双方按照本协议第 1.1,1.2,3.1.1 条款约定的正常使用标准,进行验收。若甲方交付的设备、设施不符合上述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直至乙方能正常使用时为止。甲方重新检测期间不计入合作期间,不分配利润。验收后,双方签署“合作设施正常使用确认表”,同时,乙方派人进驻油库。3.2 合作期间的盈亏分担方式为:3.2.1 合作期限内,油库的管理成本、税、费由甲方承担。3.2.2 合作期间内,油品销售的一切经营收益甲乙双方按各 50%分配,并保证甲方收益每吨 300 元至 600 元。3.2.3 合作期间内,油品销售的所有经营费用、风险和发生的亏损计入成本,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第四条油品接收及储存的损耗4.1 油品到站后,甲、乙双方的计量员均须到现场计量,按计量实际数量填写入库单双方各执一份,作为记帐及计费的凭证;现场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