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汇编 6 篇 【热门】房屋买卖合同汇编 6 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添,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信任很多伴侣都对拟合同感到特别苦恼吧,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 6 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宠爱。 房屋买卖合同 篇 1 按目前新建房屋的交易习惯,购房者看中某套房屋后,开发商与购房者都会签订《购房意向书》,以说明双方对购售房屋已达成初步意向。《意向书》的内容一般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款,但一般并不涉及房屋的交付时间、违约责任及其它房屋的具体状况等。实践中,《意向书》除了上述内容外,一般还有定金内容。正是《购房意向书》中的定金条款,使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意向书,成了购房过程中矛盾的焦点。 要正确处理《意向书》中的定金纠纷,首先应了解《意向书》的性质和意向书》中商定的定金所担保的内容。从《意向书》签订的背景和内容看,《意向书》并不是购房合同,没有定金条款的《意向书》仅是购售双方交易意向的表述,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并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但对房屋交易已达成初步意向的买卖双方而言,为了保证双方能进一步接洽房屋买卖,即购房者保证开发商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不将房屋另售他人,开发商保证购房者能再来接洽购房事宜,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明显不能实现上述目的.。正是为到达上述目的,达成购房意向的双方商定,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确定的定金,以保证开发商在商定期限内不将房屋另售他人,同时保证购房者在商定期限内与开发商进一步洽谈购房事宜。购房者交纳了定金,认购书的性质就由意向书变成了协议,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有了权利义务,开发商的义务是在商定期限内不得将房屋出售他人,购房者的义务是在商定期限内与开发商进一步接洽购房事宜。否则,购房者将损失定金,开发商将双倍返还定金。 了解了认购书的性质和定金担保的内容,处理此类纠纷也就有了依据。 一、如因开发商缘由致双方在认购书商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商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二、如因购房者缘由在认购书商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置商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三、在认购书商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