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 2024 年工作总结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 2024 年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局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4 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的通知》(林场发[2024]45)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全县林木种苗生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行动,竭立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林木种苗市场,为我县林业产业进展提供保障
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根据国家和省、市级林业部门的要求,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工作做出总体部署,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草种苗行为
成立以吴涛副局长任组长,局林政科及产业科、县秦岭保护中心、县种苗站等相关业务科室、单位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木种苗工作站,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在各类苗圃、林木种苗花卉交易集散地和交易市场等区域,重点查处种子和苗木无证生产经营、未使用标签、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行为,法律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
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进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时也是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进展战略和贯彻落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
对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投资的造林项目使用的林草种苗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苗木用于造林的,查根溯源,严肃查处
加强对工作的组织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严厉整治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