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个人先进事迹 他每日忙碌在劳动仲裁一线工作岗位,解疑答惑,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日的我为您精心选择了几篇关于扫黑除恶个人先进事迹的优秀范文,感兴趣的快来和我一起学习吧!希望我的整理能够对你有帮助! 扫黑除恶个人先进事迹一 卫艳同志,现任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公诉科副科长,检委会委员,系镜湖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镜湖区检察院立足检察机关职责定位,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依法、准确、有力地办理了“套路贷”系列涉黑涉恶案件。卫艳同志作为该系列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在接到任务后,克服孩子小,父母不在身边的困难,立即投入到案件的审查工作中去,多次前往公安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通过观看专题片、查阅卷宗、参加研讨会等方式引导取证,并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交换意见。 2024 年 5 月 11 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卫艳同志承办了该系列三起案件中的其中两起,包括以姜某某为首的“等你金融”小贷公司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以张某为首的“聚腾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共涉及犯罪嫌疑人 36 名,侦查卷宗 45 本,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织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 90 余起犯罪事实。因时间紧,任务重,在迅速完成对 36 名犯罪嫌疑人、18 名保证人、400 余名被害人的权利告知手续后,卫艳同志放弃所有休息时间,加班加点,逐本阅卷并审查诉讼程序和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性证据问题,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及时、全面、细致的审查了案件,并制作了长达 1500 余页的审查报告,于 2024 年 9 月 7 日顺利将案件起诉至镜湖区人民法院。 这是 2024 年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也是芜湖市首例 “套路贷”案件,对之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该案办理期间,卫艳同志还承担着本院大量的其他刑事案件的审查、开庭、提审等工作,因正值暑期,孩子无人照料,卫艳同志就将孩子带到办公室一同加班。因过度劳累,身体出现不适,考虑到案件影响重大、事实复杂,为了能及时、准确的将案件审结,一直等到案件提起公诉后才抽出时间到医院进行治疗。 卫艳同志工作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更是以踏实勤奋的作风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