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干部管理制度为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现后备干部选拔、培育、管理工作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投资集团、各子集团、各分公司对后备干部的选拔、培育、任用及管理等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 1、投资集团人力资源部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各子集团推举上来的 C1 级及以上职级储备干部进行考评和管理工作,包括必要的民意测评
2)负责组织对各子集团选拔和管理的 C1 级以下级别储备干部进行必要的复核和评估工作,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2、子集团人事部门1)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各基层单位推举上来的 C1 级以下职级储备干部进行考评和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对各基层单位 C1 级以下级别储备的推举、选拔工作进行考评和评估,提出完善和改进建议
三、储备干部选拔1、选拔条件:1)品德良好、心态阳光、工作积极、业绩突出、责任感强; 2)坚持原则、有大局观、敢于创新、;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口头与文笔表达能力较强; 4)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经验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正式员工2、选拔方式 1)基层推举和领导提名:由各基层单位向上级单位推举或由领导直接提名;2)被推举或由领导提名的储备干部按选拔程序经确认后纳入储备干部管理
3)选拔流程和审批权限见附件 1
四、储备干部培育1、落实“三定”即定培育方向、定培育联系人、定培育措施
其中:培育方向是指将来的岗位和职务;培育联系人是指负责储备干部的传、帮、带工作的责任人;培育措施包括:管理和专业技能培训、轮岗实践、挂职锻炼等方式;2、各单位制订《储备干部培育方案》经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其中:C1 级及以上级别的储备干部培育方案由投资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批准;C1 级以下级别储备干部由子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批准;五、储备干部管理1、相应管理权限的人事部门组织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