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合作协议 招生合作协议第 1 篇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招生宣传工作,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招收合格学员;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招生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如乙方有违纪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将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借甲方名义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和好处,不得转移甲方生员,不得以职权谋私; 4、乙方的工作只限招生宣传和招生代理,不得滥用甲方名义做超出招生协议以外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招生宣传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为扩大宣传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6、甲方收到乙方报名回执表后,在新学生全额缴费后核实无误,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招生工作经费;支付时间为学生入学满一个月后的一周内; 7、招生工作经费结算标准: 8、如乙方为扩大招生的工作需要,进展了一线招生人员,则乙方应给予一线招生人员合理的工作酬劳,其一线招生人员对乙方负责,甲方与此无关。如因此出现问题应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也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招生合作协议第 2 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公开课及内训招生协办方,进行代理招生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招生授权书。 二、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举学员及意向客户,由甲方进行跟进处理。对乙方在本协议期内向甲方推举的客户,于本协议期及之后一年内产生的成交,均计入乙方代理业绩。 三、甲方须按本协议第六条及第七条指定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业绩相应的佣金; 计算公式:乙方代理业绩所产生的实际成交总金额×项目佣金比例=乙方佣金。 甲乙双方确定项目佣金比例如下:公开课为 40%,内训为30% 四、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招生系统帐户,由甲方自助进行招生信息的发布及维护。甲方在乙方招生系统中发布的招生信息,须为符合本协议之项目,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本协议合作项目,并对产生的业绩根据本协议收取佣金。甲方培训公开课如有延期情况,应在确定延期之日立即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发布甲方招生信息。 五、乙方负责将客户报名及咨询信息记录于甲方招生系统帐户、或以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定期查询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