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计财科工作汇报 第 1 篇:计财科中小学考核指标细则 十一、财务管理 (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实行政府采购,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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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看学校实际执行情况(3 分)
合理编制部门预算(2 分)
有当年完整的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文件,0
1 分;及时将当年完整的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文件复印后报送区教体局,0
1 分;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0
3 分;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时,应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总务、财务和老师代表共同参加,民主理财,确定预算建议草案,清楚地反映学校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0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1 分)
看实际执行情况
实行政府采购(2 分)
看实际执行情况,违反规定的每一笔扣 0
2 分,扣完为止
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 分)
违反规定的每一笔扣 0
5 分,扣完为止
(二)法律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及时提供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的各类会计报表和数据
建立健全财务规章进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学校财务实行民主理财、公开透明,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安全、高效
(14 分) 1
法律规范会计基础工作(8 分)(优秀 8 分、良好 7 分、合格 6 分)
(1)账簿设置齐全,适用科目法律规范,记帐及时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3)学校经费支出取得的原始凭证均应是合法合规的,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须积极向商家索取正规税务票据或财政票据
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