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整改报告 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整改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进展,居民的收入稳步提高,旅游业的进展成为一种必定的趋势。然而由于在旅游景区的消防工作远远落后于经济进展,火灾发生的频率逐渐增高,火灾的经济损失不断加剧。近几年,旅游景区发生火灾的案例层出不穷,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形势异常严峻。 一、县冰山、消防安全现状 (一)建筑耐火等级低。大多数旅游景区建筑为砖木结构建筑,建筑之间互相毗连,无防火分隔措施,整体建筑耐火等级偏低,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灾蔓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类致灾因素众多。景区内饭店、酒吧、民居客栈、副食品等各类营业性场所数量过多,空调、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大量使用,用电负荷大,且大部分民居电线等线路均直接敷设在建筑的梁、柱上,无穿管等保护措施;景区内原住居民、餐饮、各类小吃众多,液化气灶、煤炉众多,加之外来游客来源复杂,吸烟、使用明火较为普遍,火源管理难以控制,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三)消防器材设施缺少。虽然部分场所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消防安全标志等基本的消防器材已有所配置,但仍然达不到基本的逃生、自救条件,对于大面积的木结构建筑群无法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同时对于安装简易报警、简易喷淋系统,形成整体功能防护等整治措施,也很难全面覆盖。 (四)业主消防意识淡薄。大部分业主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漠视消防安全,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配备维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十户联防”等常常性工作无从落实,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缺乏、消防业务素养低下、消防自我约束管理意识淡薄。特别是酒吧、饭店内违章用火、用电、用气问题严重。 二、旅游景区消防安全整改对策 (一)对建筑构件进行防火性能处理。景区内耐火等级低于三级的建筑,均应在柱、梁、枋、檀、椽和楼板等主要木质构件的表面涂刷防火涂料,以降低木材表面燃烧性能,阻滞火灾迅速蔓延。对扩建、改建、维修的建筑,尽量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确保耐火等级达到三级以上。 (二)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在有消防供水管道的道路和建筑,参照有关规定设置市政消火栓和室内消火栓,在消防供水管道不能到达或无法设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内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消防水龙。同时,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法律规范》的要求配备灭火器。 (三)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饭店、酒吧、民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