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从战略性、全局性的高度对做好民生建设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
近年来,围绕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国家层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在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持续着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制度基础不断夯实,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增强
但也要清楚认识到,我国基础性民生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具体地说,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发展不均衡
一是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为东部好于中西部,且同一区域内存在明显分化
二是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为城市在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供给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均明显优于农村地区
三是行业间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发展程度较高,而养老、托育、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与广大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四是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均衡,主要表现为低收入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尚未得1 到很好满足
与此同时,民生建设领域的资源配置机制和政策制度体系仍不尽完善
具体地说,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人口分布不够匹配,主要表现为与人口规模、结构、流动趋势相匹配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和政策统筹体系有待健全
公共服务可及性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倾斜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公共服务效能有待提高,主要表现为公共服务对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效能仍需进一步提高
因此,在健全民生制度体系时,需要注意因地、因时制宜
首先,以民生制度体系建设促进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每个人的奋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