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森林火灾教训,对各类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其他生产生活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人为风险进行集中整治,切实加强野外非法用火管理,筑牢森林安全防线,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确保“零火灾”,为全国“两会”期间和喜迎建党10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森林消防安全环境
二、行动步骤即日起至2021年4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5日前)
精准评估风险,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压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集中攻坚阶段(3月5日至4月5日)
开展广泛宣传,强化督促检查,梳理分析和研判森林防灭火问题隐患,加强沟通协调,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全力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力管控野外火源,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5日后)
总结专项治理行动成绩和经验,深层次分析问题和不足,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战果,建立隐患整改闭环和防控长效管理机制
三、行动任务本次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是我县涉林区域所有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行为,主要分为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生产生活用火
(一)农事用火
重点治理林区和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
主要包括:源头治理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脱离群众路线,对农村群众不宣传、不发动;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二)祭祀用火
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放任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
主要包括: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三)其他生产生活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