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档案索赔第一案——王华德①诉某公司丧失人事档案赔偿案【题记】某用人单位将职工王华德辞退后,又将其人事档案遗失,王华德一怒之下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然而,此前的司法实践鲜有劳动者胜诉的判例
法院将如何审理这起案件
读完本文,答案自见分晓
【案件详情】一、无故被辞王华德原是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某下属工程队的正式职工,因与其部门领导存在个人恩怨,1984 年被该工程队无故除名
被辞退后该单位并未依据相关规定将他的人事档案转出,导致王华德一直找不到适宜的工作,没有固定生活来源,不能缴纳社会保险,甚至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多年来,王华德一直找该工程队解决问题,由于该工程队历经撤销、合并等历史变迁而被并入某建筑公司,历任领导均互相推诿,致使王华德不能遂愿
这件事情一拖就是二十多年,王华德也由当年家里的顶梁柱熬成了白发苍苍的老人
眼看自己已迈过古稀之年,说不定哪天就被阎王爷呼唤过去了,但是现在连自己的身份都没有搞清楚,王华德觉得特别不甘心
无奈之下,王华德决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向自己曾经的单位讨个说法
二、委托律师2024 年 1 月,王华德慕名找到我要求为他代理这起案子
经初步了解案情,我感觉这个案子很棘手
首先,正如王华德自己所说,工程队历经撤销、① 本书案例中人名均为化名
合并等变迁而被并入某建筑公司,当年的档案确实很难查找;其次,根据现行民事法律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假如存在法律上认为可以中止、中断时效的理由的,可以延长时效,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20 年,这还是对普通民事案件来说的
至于劳动争议纠纷,依据相关劳动法规,必须在提起诉讼之前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只有 60 天〔自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
而本案中王华德被其单位除名已达 22 年,无论适用哪个法规都远远超过了法定的时效期限
可是,望着这个对法律充满了期望的老人,这样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