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制度 一、征询内容 凡是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事前要充分征询全体村(居)*见。 二、征询责任 征询工作在支、村(居)、监三委的领导下,由村组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深化所联系户具体实施,确保征询无盲点、全覆盖。 三、征询方式 征询*分为主题征询和无主题征询。 1、主题征询即支部、村(居)委主要负责人提议的事项,向群众征询意见,根据群众的意见作出提议事项是否进入决策程序。本年度实施的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群众要求,根据群众意见加以改进。 2、无主题征询即不确定主题,由群众自愿提出急需实施的重大事项。 四、征询安排 1、定期征询。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每年征询二次。第一次征询从年初开始至清明前结束,重点征询群众对本年度重大事项安排的意见和建议;第二次征询从*历十一月初开始至十二月上旬结束,重点征询群众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意见及对明年工作的建议。具体时间由各行政村(社区)根据时令特点和自身实际安排。 2、不定期征询。对年中需要安排的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紧急事项,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临时组织征询。 3、多渠道征询。要通过在村组显要位置设置意见箱、农廉网开通征求意见栏、公开征求意见电话和手机短信平台等方式,多渠道、常态化征求群众意见。对在外务工的群众意见征询,可通过邮寄征询意见书、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 五、意见汇总 征询意见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梳理汇总情况,报支村(居)两委会讨论。 六、意见处理 1、支村(居)两委对能够列入本年度重大事项实施计划的群众意见,要予以采纳;对临时无法列入本年度实施计划的,应建立“*库”,作为支部、村(居)委提议本村(社区)决策实施重大事项的主要依据。 2、要及时通过村务公开栏、阳光农廉网等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采纳情况和未采纳情况,对未采纳的意见要在意见后说明原因。公开时间不少于 5 天。 村民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智慧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避开或减少失误。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 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问题,都应集体决策,其主要内容包括: 1.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阶段*重要工作的布置; 2.较大数额(参照有关规定)资金投向,支出及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