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农村公路通达情况专项调查实施草案为配合我省“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贯彻交通运输〞部
关于开展“十二五期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讨论工作的通知〞
〔厅规便字[2024]一三 6 号〕的精神,结合交通运输部
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公路根底数据和电子地图补充调查的通知
〔厅规划字[2024]165 号〕和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
全省国有农场、国有林区通达专项调查暨农村公路补充调查布置培训会议
的要求, 2024 年 10 月份我市将开展全市农村公路根底数据和电子地图补充调查工作
有关具体调查工作的组织情况如下:一、组织机构借鉴 2024 年、2024 年两次公路普查经验,此次专项调查以县为单位,由县交通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两县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在保证完成调查任务的前提下,抽调统计、路况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外业采集及内业整理工作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1、未纳入农村公路根底数据更新范围的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团场、分场、连队〕、国有林区〔重点森工林业局及下属林场、国有林场、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及对应优选通达路线
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国有林区以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确定的为准,详见
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国有林区分布情况表
2、各建制村下辖的自然村〔屯〕〔包括原撤并建制村〕及其通达通畅路线
自然村〔屯〕名录及其对应的通达通畅路线由市公路管理处与县区交通部门、各建制村共同协商认定,并报地名委员会认可,自然村〔屯〕名录及其隶属关系明细表,需盖县〔区〕政府公章上报市公路处,然后上报省公路局
对于自然村〔屯〕的调查要求详见“省实施方案第 1-3页
〞三、调查内容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国有林区 (以下简称“居民点〞)、自然村〔屯〕调查主要了解居民点的名称、编码、人口、所属地形、地理位置等根本情况和通达现状、优选通达路线名称、编码、通达位置、通达桩号等通达信息;技术状况重点调查路线的根本属性、线位、线形和桥梁、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