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 号)的要求,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开展 2021 年暑假期间小学生托管服务工作,解决暑期小学生看护难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是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创新举措,是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有益探索,是学史力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基本原则(一)学校主动承担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但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二)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学生是否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参加暑假托管服务。(三)公益惠民原则。暑假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普惠性,开展暑假托管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校服务时间、内容、形式、安全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要面向社会公开,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具体组织,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四)社会参与原则。对校内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暑假托管服务需求强烈的地方,要积极发挥校外机构(校外活动中心、勤工俭学服务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和社会上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校外机构或社会培训机构与小学合作开展暑期托管服务。(五)保证质量原则。各学校要精心设计好暑假托管服务工作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课程资源,鼓励根据不同学情、不同兴趣,分层次、多样化提供暑期托管服务,确保托管服务质量。(六)安全有序原则。各学校应根据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暑假托管服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工作规范,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三、组织实施(一)服务对象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学生。暑假托管服务对象是以本校在读的学生为主,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困境儿童接受服务的机会。(二)服务时间2021 年 7 月 19 日至 8 月 8 日(3 周一期),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4 小时,下午 3 小时,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