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确保全市师生生命安全,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同意,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含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有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根据乡镇“属地管理”和部门“行业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夯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突出协调联动,严肃查处疫情期间无证办学、违规线下培训、公司企业等超范围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老师私自补课等问题,总体实现三个目标:不出现一起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不出现一起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出现一例疫情
三、工作举措 1
在中小学校全面复课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线下培训活动
对于确需进行线上培训活动的,必须经市疫情防控部门和市教体局报备批准后开展
一旦发现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机构,年检不合格,吊销“办学许可”; 2
对各类未经审批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予以查封取缔; 3
对超范围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的各类公司、企业、机构等,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一律立即整改到位; 4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纳入“黑名单”,列入诚信体系系统,公开曝光; 5
对存在严重问题且拒不整改或关停的各类培训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停电、停水、罚款、拆除广告牌、没收设备、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强制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1 月 15 日—1 月 20 日)
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能,迅速成立组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利用一周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