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确保全景区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
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火情,均启动本方案
由景区领导全权指挥扑救,各部门、必须迅速反应,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灾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县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及驻镇单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部门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根据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景区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2、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 长: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景区有关灾情; 2、协调各部门组织防火工作; 3、负责处理各项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4、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5、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6、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8、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灾情; 9、做好受灾游客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景区领导,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仔细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