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群众工作情况报告 州委组织部: 依据支配,现将我局在切实改良和深化群众工作方面的相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和改善民生 近年来,全州民政系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韧领导下,根据“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的进展思路,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进展做出了重要主动奉献。同时,结合我州实际,不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各单项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掩盖全社会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先后制发了《关于全面启动和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法》、《州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方法〔试行〕》、《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给工作的通知》、《州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法》、《州敬老院管理实施方法》、《州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方法》等,从制度上转变了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观性、随便性和临时性,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力量不断增添,各项民政救助成效非常显著。目前,全州城乡低保保障 21.7 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到达 182.11 元、81.56 元;五保供给 10103 人,供给标准从今年 1月起调增至每人每月 260 元;城乡医疗救助 15.7 万余人次,最高救助金额可达 7 万元;598 名孤儿健康成。 截至目前,全州纳入城市低保 26237 户、53346 人,发放城市低保金 5830.25 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 182.11 元;全州纳入农村低保 76408 户、163645 人,发放农村低保金 8069.24 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 81.56 元。同时,根据城市低保对象每人 300 元,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每人 200 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相应标准基础上增加 100 元的标准,在春节期间向 229975 名低保、五保对象累计发放春节期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慰问金 5245.65 万元,其中向 801 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春节慰问金 8.01 万元。实施城市医疗救助 27391 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 660.73 万元,城镇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均标准达 1446 元,城镇困难群众住院救助人均标准达3299 元;实施农村医疗救助 130184 人次,累计救助支出 2432.69 万元,农村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均标准达 943 元,农村困难群众住院人次均标准达 2074 元。全州纳入五保供给 10103 人,其中分散供给6211 人,集中供给 3892 人,供给标准从 1 月起提高到每人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