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脱贫攻坚情况汇报 2024 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在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基础上,以省、州、县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为指引,根据县委、县政府具体部署,仔细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聚焦城乡贫困人口中的特别困难群体,坚持政府兜底保障与社会参加有机结合,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工作。 一、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谋划今年民政兜底脱贫工作。仔细学习领悟省州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结合县委、政府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县 2024 年民政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二)扎实做好省、州、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省、州、县脱贫攻坚针对民政部门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庚即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动脱贫攻坚整改工作,重点是对近三年民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年初资金申报依据充分有预算,资金使用紧盯时间节点有进度,资金拨付对象明晰有凭证,资金监管程序严谨有公示”归档完善了档案资料。 (三)加强扶贫政策培训,不断提升脱贫攻坚业务能力。为加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对政府兜底脱贫工作的理解,加快有关民政救助政策与兜底脱贫工作的衔接,今年以来,召开以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座谈会等形式 2 次,就民政部门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有关指标的解释和统计数据进行详细解读和系统培训。有效提升了民政干部职工的扶贫业务水平,进一步明晰了今年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工作任务,坚定了基层民政工作者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四)仔细开展兜底脱贫“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工作。一是开展了低保、特困供养、“两残”补助基础信息核对;二是全面梳理低保、特困供养、“两残”补助政策落实情况,针对符合条件未享受民政救助政策的对象,开展了“清零”行动。目前我县有贫困户未享受低保政策及未脱贫 2 户 5 人(1 户已享受临时救助,另1 户正在准备进行临时救助);边缘户 16 户 66 人(享受低保 1 户,5 户已享受临时救助,其余 10 户正在准备进行临时救助);脱贫监测户 4 户 13 人(享受低保 1 户,享受特困供养人员 1 户,其余 2 户正在准备进行临时救助)。 (五)扎实开展低保兜底保障工作。切实发挥低保兜底作用,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机衔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对全面脱贫的贡献率。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程序全部纳入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