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0232674/2024-00138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发文日期:2012-08-10文 号: 苏人社发[2024]336号 主 题 词: 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 收付费 通知 关 于 印 发 江 苏 省 开 展 城 镇 根 本 医 疗 保 险 局 部 重 大 疾 病 按 病 种 收 付 费 试 点 工作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物价局: 为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推行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提高参保患者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我们制定了
江苏省开展城镇根本医疗保险局部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现印发各地,请仔细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江苏省开展城镇根本医疗保险局部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4〕44号〕及
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实施方法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4〕580 号〕要求,为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参保患者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决定开展城镇根本医疗保险局部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付费方式改革,引导标准医疗效劳行为;以病种定价收费,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以病种结算支付,充分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以局部重大疾病试点,逐步推行按病种收付费
二、试点病种 〔一〕儿童白血病:第一诊断为标危或中危组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儿,以及第一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患儿,实施全程标准化治疗
〔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