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_第1页
1/5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_第2页
2/5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_第3页
3/5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则管理条例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106 号《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24 年 12 月 14 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保障城市规划、镇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依法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对城市、镇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公共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关工作。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条 鼓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法实施,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第二章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法律规范,制定本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法律规范和指导意见,法律规范和指导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第八条 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第九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建设进展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审定。 城市中心区、旧城改造区、近期建设区、城乡结合部和储备土地、拟出让的土地以及其他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十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征集、邀请征集等方式确定规划方案,择优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编制...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