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普查摸清生活源排放底数补齐污染防治短板 生活污染源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 5 类普查对象之一
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比,本次普查的生活源调查范围有所扩大,新增了污染物指标,完善了核算方法,更新了产排污系数,首次对农村生活源进行了系统调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生活源排污信息,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普查范围覆盖城乡,核算方法更加科学 生活源普查范围包括城乡居民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对外营业的储油库和加油站
水污染物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大气污染物指标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
围绕支撑改善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需要,首次把居民生活中排放量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和能源使用纳入调查,覆盖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和行政村,调查普查对象 63 万多个
生活源兼具固定源和分散源特征,污染物排放受地理环境气候特征经济水平生活习惯和治污水平影响较大
本次普查在调查和核算方法上均有改进,兼顾了普查效率和准确性
把实测法物料平衡法和系数法相结合,核算区域尺度的城镇综合生活污水污染物量,不再逐一调查第三产业污染源;对每个行政村,利用系数法核算农村居民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将抽样调查和系数法相结合,科学核算城乡居民能源使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尝试性调查和估算了餐饮油烟家庭日化用品城市房屋装饰沥青道路铺装和干洗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城镇水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农村治理力度有待加强 2024 年到 2024 年,城镇化率从%上升到%,城镇人口规模和居住密度不断增加,但生活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却明显下降
本次普查的城镇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一污普”下降%,氨氮下降%,总氮下降%,总磷下降%,人均排放强度也下降了 66%至 79%不等
主要原因是近十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