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建立河湖长制
根据国家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和中央、省、市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文件精神,全区共设立总河长、总湖长 2 名,区级河长 7 名,乡级总河长 18 名,乡级河长 51 名,村级河长 112 名,在区内 24 条主要河流及 109 条乡级河流设立河湖长公示牌 126 块,建立了以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体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各级河湖长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印发了《市区河长制区级河长会议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信息共享制度》《市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市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等 6 项制度,讨论制定了《市区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验收办法》等 2 项制度,有利促进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各级河长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先后赴各自担任河长的河段进行巡河,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协调解决
2024 年,总河长共巡河 7 次,区级河长共巡河 14 人次,业主湖长巡湖 7 人次,乡、村级河长共巡河 1514 人次,及时讨论解决了河道突出问题
四是有序推动基础工作
为了明确河流湖库管理保护范围,严格水域岸线及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省、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河长办对流域面积大于 50 平方公里河流进行梳理,建立了全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名录
目前,已对杨稍沙河段开展保护范围划定的前期勘测工作
五是定期召开河长会议
2024 年召开总河长会议 3 次,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做到了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