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在治理财务舞弊的作用 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手段 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是指企业有意识地错报、漏报会计信息,或接受不合规的会计方法,或恶意变更会计政策,最终伪造虚假的会计信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损害了公司股东、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国家税收机关征税的难度,扰乱了市场的经济秩序。因上市公司股票、债券是面对社会公众发行的,公众对上市公司的关注度较高,所以对社会造成持续时间较长并且范围较广的影响。[2]对于当前上市公司所发生的财务方面舞弊行为,可以从如下几个层面来分析:(一)财务造假行为。1.经济业务造假。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企业所反映的会计信息是真实的、可靠的、内容完好的。但是有些上市公司为使公司的业绩保持增长态势,股价更高,从而接受虚构经济业务的方式来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接受的方法主要有:第一,成立空壳公司或利用关联公司进行造假;第二,利用真实的客户和供应商造假;第三,利用海外客户和供应商造假。在这类造假中会觉察企业存在大量使用现金交易,伪造银行对账单及资金进出凭证,伪造“真实”的资金流,构建资金循环等行为。2.会计凭证造假。会计凭证可以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状况的书面证明,是照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基石。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填制的,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些上市公司的会计凭证难保全部真实、完好,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篡改、不照实填写原始凭证;白条顶库;记账凭证上账户对应关系不正常;填写业务根本不存在的记账凭证;把真假凭证混淆在一起;用错误的会计科目或省略业务中间科目的方法来扰乱记账凭证中的对应关系;对记账凭证的